“你、你还敢睡?”小萝莉呆了呆,似乎受到了某种奇耻大辱,三步并作两步跑过来,抓起他皮包骨般的胳膊便将他整个人拉得坐了起来,“快起来!你不去,有姜部落肯定要把厚甲兽拿回去,我们就没吃的了。”
“别晃了,我去,我去还不行吗?”孟乔赶紧挣脱了怪力萝莉的挟持,再让她这么晃下去,他这条胳膊就要脱臼了,真不知道,这小个子萝莉怎么这么大力气,哦,他想起来了,为了虐渣,他把那本书的人设都给改了,眼前这个萝莉,应该就是渣受的大侄女,未来将要带着族人对抗九黎部落的女汉子阿茅同学了。
因为出生在一片茅草丛中,故而得名阿茅,这个名字孟乔还特意吐槽过,因为按照此时取名的习俗,生在哪里就叫什么名字,再在名后面冠以族群姓氏,所以,阿茅同学的大名应该叫做茅姒……听出有什么奇怪的地方了吗?茅姒,茅厕,一不小心喊秃噜嘴,就要造成人参公鸡事故了好吗?
茅厕,不,茅姒同学似乎以为他在敷衍自己,一双细长的丹凤眼一眨不眨地盯在他身上,坚持要和他一起回去。
孟乔只能赶紧爬起来,看了看露在外面的细胳膊细腿上沾满了黄泥巴,微微叹息一声,弯下腰,卑微地向萝莉监工请示道:“给我拿点水洗洗吧,这样去见客人也不好。”
“你怎么这么懒?水就在那里,你不会自己去?”阿茅气急败坏地指了指旁边一条小河,扬了扬小脑袋,“我在这里等你,要洗你自己去!”
好吧,孟乔本来就是因为不知道哪里有水,又怕说漏嘴,这才拐弯抹角问她的,知道哪里有水,他也不喜欢自虐,便自己向河边走去。
这一走,他整个人又不好了——没穿鞋子,赤脚走在到处都是杂草和碎树枝的黄泥地上,不光扎脚,还打滑!
就这样磕磕绊绊走到小河边,孟乔摔了三次,整个人简直像是从泥坑里刨出来的,他都听到身后的监工萝莉发出的嘲笑声了。
眼前的小河并不宽,似乎只是某条大河的毛细血管分支,一抬腿便能跨过去。
孟乔小心翼翼地蹲下来,没有毛巾,也没有水盆,他只能用双手掬起沟渠里的清水,勉强把胳膊腿还有脸洗了洗,想到方才倒下去似乎头发也沾上泥巴了,实在没忍住,又将脑袋后面乱糟糟用兽皮带束在一起的头发散开来,侧着脑袋,一点点把打结的长发梳理开,洗干净头发上的黄泥巴。
小沟渠里的水非常清澈,孟乔甚至能看到“自己”的倒影——不愧是原著里靠着一张脸就能把男二迷得神魂颠倒、还能被著名的战神蚩尤收入帐中的绝色美男,眼前的少年虽然裹着破破烂烂的兽皮,瘦的皮包骨,但骨相真的是太好了!
洗干净后的这张脸,白皙得简直不像是原始社会的土著,精致的五官,饱满的额头,浓淡适宜的双眉下,是一双黑白分明的丹凤眼,眼角微微翘起,不必开口,一个眼神便有万种风情。偏偏少年还有一副倔强的性子,眼神中的不驯,反倒中和了他五官和眉眼中的阴柔之美,透着一股子美少年的自信和英气。
挺拔如葱管的鼻梁呈水滴状,人中短且深,配上微微翘起的双唇,看着无辜又可爱,这样一张脸,确实是很有成为祸水的资本啊……也不知道那位据说是请假生孩子去的原著作者到底给他安排了怎样的重生逆袭路,反正,现在孟乔有点后悔三万字就把他给写死了。
不过还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男孩,知错能改,也没必要领盒饭嘛~最重要的是,眼前这个少年现在就是自己啊!他能把自己给写死吗?
毁约得罪金主爸爸也不能好吗?
“好了没有?”小萝莉终于等得不耐烦了,跑过来催促道。
“好了,走吧。”孟乔站起来,眼前突然一黑,差点一头栽到水沟里去。
旁边的监工急忙一把捞住了他,见他似乎还有些眩晕,索性搀着他往前走,嘴里还不忘埋汰他:“叫你跟我出去摘果子你不肯,饿死活该!”
“对不起,下次带我一起去吧。”孟乔决定向残酷的现实低头。
当初为了改写同人,他反复把那本书已经更新的部分看了好几遍,自然知道小萝莉话里的意思。
此时,这个在洪水退去后临时拼凑起来的部落正是最艰难的时候,部落从被洪水淹没的原住地逃难至此,人生地不熟,还没站稳脚跟,便因为不熟悉本地情况,在一次狩猎中被沼泽里潜伏的史前鳄鱼群袭击了,部落里的壮劳力死伤惨重,也正因如此,向来疼爱渣受的长姐才不得不向现实低头,为了站稳脚跟,让部落里的其他人活下去,准备让渣受嫁给对他一见钟情的男二。
“你……你也别怕,我偷偷看过了,那个叫少姜的,长得十分健壮,连厚甲兽都能猎到,你嫁过去,以后就有肉吃了。”见他情绪不佳,阿茅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小声安慰他。
虽然安慰的方向有些令人无语,但,孟乔还是挺感动的,他看过原著,知道眼前这个小萝莉嘴上嫌弃自己好吃懒做的小叔叔,但实际上却和自己的母亲一样,对这个长得像瓷娃娃一般的小叔叔十分关心,渣受第一次逃婚离开部落,就是她跟上去追回来的。
虽然原著里渣受因此恨上了这个侄女,但,不得不说,小萝莉的做法才真是救了他——这个部落紧挨着一个巨大的沼泽,沼泽里繁衍着无数原始巨鳄,渣受要是就那么赤手空拳的逃出部落,估计都不用等到原著作者走剧情,就变成鳄鱼群的免费饲料了……
冲着“有肉吃”三个字,叔侄俩忍不住加快了脚步。
肉的供应商,有姜部落的颜少姜,此刻正端坐在地上,听着大哥和叔姒的长姐闲聊,眼角的余光却不由自主地看向方才阿茅奔去的方向。
他不确定叔姒会不会来,但是没关系,大哥说了,一次不行,便多送几次厚甲兽,叔姒的部落战死了那么多勇士,如今正是缺少食物的时候,即便是为了族人们能活下去,叔姒的长姐也一定会将幺弟嫁过来的。
少姜觉得这样不太好,但是,一想到那日在河边的惊鸿一瞥,他脑子里乱糟糟的,除了那张让人看了一眼便再难以忘却的脸,便什么都想不到了。
趁人之危也没关系,等到叔姒嫁给他,他会用一辈子疼爱他,让他知道自己没有嫁错人。
更何况,那样漂亮而又柔弱的男子,怎么能像他们一样,手持木叉去猎杀厚甲兽呢?叔姒就应该守在家里,每天只需要乖乖等他捕猎回来,挑拣着吃最细嫩的兽肉就行了。
这是颜少姜长这么大,第一次如此任性的坚持一件事,然而,只要能得到叔姒,一切都是值得的!
“豆叔回来了!”伯姒坐在上首,眼尖地看到了远远快步走过来的幺弟和大女儿,暗暗松了一口气,语气中充满了喜悦。
部落如今已经到了上顿不接下顿的艰难处境了,看着幺弟日复一日的消瘦下去,几乎饿得皮包骨,伯姒比谁都心疼。
这种时候她什么也顾不上了,与其让幺弟继续跟着他们过苦日子,倒不如将他嫁到生活富足的有姜部落。
最起码,在有姜部落能每天吃到肉,那颜少姜也是对幺弟一见钟情,又是部落族长的亲弟弟,有他护着,叔姒起码能好好活下去。
族人都说她为了部落能活下去,不惜把自己疼爱的幺弟拿去与有姜部落联姻,殊不知,若是部落还有一口肉吃,伯姒哪里舍得?
“豆叔?”这个新奇的称呼吸引了颜少姜的注意力。
“哦,我家幺弟,出生在豆丛之中,小时便唤做豆叔。”伯姒略有些得意地解释道。
虽然如今落魄了,但伯姒不愿意在未来亲家面前显得寒酸,毕竟,他们也曾经是拥有大片菽地的富裕部落,若非一场洪水冲毁了部落,她才不会这般仓促地将幺弟嫁出去呢。
叔姒出生的时候,正是他们部落最富足的时候,部落占据了一大片肥沃的土地,种植了无数菽苗,每年收获的菽都吃不完,还能拿去与周围的部落换取兽皮和兽肉。正因为部落富足,小时候的叔姒几乎没有吃过甚么苦头,也养成了他如今性格懒散、不爱动弹的性子。
最疼爱的弟弟养成了这般好吃懒做的性子,身为长姐,伯姒还能怎么办?自然是继续宠下去咯。
如今实在没法子继续宠着了,伯姒也只能狠下心,想办法为幺弟寻找另一个富足的部落,作为新的饲主。
就比如说,眼前这个眼睛都不眨一下,便能拿出一整只厚甲兽作为见面礼的有姜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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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剑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