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九章 痴儿且说梦

    城中两侧街道都已挂上大红灯笼,百姓都在家中大门上挂上春联、福字、窗花,瞧着便喜庆。
    家家户户忙忙碌碌,辞旧布新,张灯结彩,远游之人不远千里,回家过年祭祖。
    哪怕是金淮城这样位于边陲之地的小地方,也变得拥挤热闹起来。
    人一多起来,人气儿就旺了,让冬夜仿佛都变得温暖可亲。
    所有人脸上都挂着笑容,人人可享天伦之乐。
    街道之上,有戏班子成群结队,一路舞狮而行。
    李子衿带着小师妹红韶,手中提着从市集购置的一些个年货,踏上去往飞雪客栈的返程,碰上舞狮队之时,白衣少女目不转睛。李子衿便耐着性子,陪着她站在街道旁瞧了一会儿,直到那支舞狮队逐渐走远,少年才挼了挼师妹的头,喊她可以回了。
    红韶的问题,一如既往的多,她低头看了一眼,好奇问道:“师兄师兄,方才在客栈听柴老爷说,今天就是一年里最后一天了,那明天会发生什么?”
    李子衿愣了愣,在他从潇湘渡船上得到那位奇怪女子的“指点”,知晓小师妹其实是精魅出身的锦鲤之后,少年对师妹的一些个看似稀奇古怪,实则稀松平常的问题已经不再感到惊诧。
    然而小师妹这一句“明天会发生什么”,却也把他问倒了。
    少年想了想后说道:“今夜是除夕,是人间辞旧迎新,阖家团圆,祭祀祖先的日子。除夕便意味着旧岁至此夕而除,第二天便换新岁。明天不会发生什么,只代表着新的一年到来,新年新气象嘛。”
    “哦。”少女抬起头,偷偷瞥了师兄一眼,随后又微微低头,不知想些什么。
    一路从市集提着一大堆东西走回客栈,红韶累得手酸,可她看见师兄手里提的更多,便不敢开口抱怨。
    两人走回飞雪客栈时,意外看见了好长时间都不曾离开金淮书铺,到外面来走走的书铺老先生,老人今日气色比之前要好上太多,虽然依旧披着棉衣,却能够在客栈大堂中帮中年掌柜点小忙。
    看见那一袭青衫和白衣少女手里提着一大堆年货回到客栈时,老人停下手上的动作,面带微笑,望向少年少女。
    “啥都懂老爷爷!”
    红韶一个蹦跳,浑身又有了力气,一头冲进客栈大堂中,将手里的东西放在桌上,甜甜地叫了声。
    老先生笑容和蔼,点头答应,随后又看了眼缓缓走入客栈中的青衫少年剑客,用眼神向其打了个招呼。
    今日,飞雪客栈无客人。
    留下来吃团圆饭的,都不算“客人”,算朋友。
    三人打了个照面的这会儿功夫,从后厨中走出一位胖厨子,他有些赫颜,走到中年掌柜那边,手足无措地说道:“掌柜,那位宋大娘究竟什么来头······”
    柴老爷雷打不动地拨弄着金算盘,闻言头也不抬地回答道:“怎么了?”
    胖厨子叹息道:“那好歹是我下了十年厨的地方,却让我帮不上半点忙,变成了我给她打下手了?”
    中年掌柜哈哈大笑,安抚道:“有人替你忙活,让你忙里偷闲,还不知足?就别得了便宜还卖乖了,赶紧滚回去帮忙,别让客人忙上忙下的,成何体统?”
    胖厨子屁股挨了一脚踹,灰溜溜地小跑回后厨。
    李子衿将手中货物放在桌上,清点一番后喊道:“柴老爷,咱们是饭前贴春联,还是之后?”
    “你要是不嫌累,现在就贴。”中年掌柜眯眼笑着,毕竟李子衿才刚从外面回来,气儿没喘上几口。
    那位头别玉簪的白衣少女,立即接过话来,两眼发亮道:“师兄师兄,我来帮你贴春联吧,我还从没贴过春联呢!”
    也就只有从没干过活的少女,才会对这种事感到好奇有趣,也想要在忙碌的除夕夜里,让自己有一点参与感。
    金淮书铺的老人玩笑道:“红韶,这春联要是给柴掌柜贴歪了,可要赔钱呐。”
    柴老爷深以为然,一脸严肃地模样走到几人身前,抱着算盘故作姿态道:“对对对,我来帮你算算要是贴歪了该赔多少钱啊。”
    少女的脸色瞬间惨白,无助的小眼神,只能是望向她那师兄。
    李子衿无奈道:“两位前辈,就不用合起伙来吓唬一个小姑娘了吧。”
    两个“为老不尊”的家伙相视大笑。
    李子衿拍了拍小师妹香肩,笑道:“老先生和柴老爷吓唬你呢,放心贴吧,师兄站在后面帮你看着,贴不歪。就算是贴歪了,柴老爷要让咱们赔钱,咱们赔给他就是了,师兄有钱!”
    红韶依然唯唯诺诺,直到那个青衫少年剑客,将一副春联递到她手中。
    “二狗呢?”李子衿打量了一番客栈上下,没发现杨二狗的踪迹。
    宋大娘在后厨忙碌,不知道二狗那小家伙,跑到哪里去了。
    “刚才还在这里的,奇怪了,会不会是到后院去了?”柴老爷随口说道。
    那个青衫少年,点了点头,让红韶先自己去大门上贴春联,他去寻寻二狗,说是桌上还有十来副窗花,可以喊二狗帮着一起贴。
    “二狗,二狗?”李子衿来到飞雪客栈后院,四处张望。
    他发现有一个竹亭中有个身影,上前一看,果真是杨二狗。
    “二狗,你一个人在这里干嘛呢?”李子衿问道。
    少年走近一看,才发现原来杨二狗手里正握着笔,竹桌上还有两张空白的红纸,瞧那模样,像是男孩想要亲笔写一副春联。
    杨二狗沉浸在思考之中,想着应该写些什么,没有察觉到身后来了人,听见少年的声音,吓了一跳,转过头来看清来人后,他说道:“子衿哥哥。娘说你和红韶姐姐请我们来飞雪客栈过年,咱们不能空手来,所以······”
    李子衿笑道:“早些时候,宋大娘不是提了好些吃的来么。”
    男孩摇了摇头,一本正经地说道:“那是我娘送的。”
    李子衿先是不解其意,细想之下,才给他品出了杨二狗的意思来。
    是小家伙觉得,光娘亲带了东西来还不够,他自己也应该送礼一份,才不算白吃了飞雪客栈一顿年夜饭。
    “想要给飞雪客栈写副春联?”李子衿问道。
    男孩有些不好意思地点了点头,“只是······书到用时方恨少,原本信心满满地买来了红纸,到了下笔之时,却又不知道该写些什么了。”
    杨二狗有此心思,是好事,李子衿说道:“那我帮你想一个,你来写?”
    他眼睛发亮,“好!”
    李子衿思虑一番后,说道:“柴老爷随时抱着个金算盘,又是个生意人,那就祝他财源广进好了。二狗,你写个‘迎新春财源广进,接鸿福宝地生金’,横批个招财进宝便是。”
    男孩已经开始下笔,感激道:“多谢子衿哥哥。”
    青衫少年满意点头,说了句不客气,然而他立刻想起一事,脸色急剧变化,扔下一句:“二狗,你先写,我去去就来。”
    李子衿凝聚一口武夫真气,动用身法,瞬间从飞雪客栈后院竹亭闪烁到客栈大堂内,又来到客栈大门外,拉出数道残影。
    柴老爷眯起眼,好快。
    少年来到客栈大门外,看见小师妹还手握一副春联,原地发呆,左瞧瞧,右瞧瞧,始终拿捏不定,约莫是真被柴老爷先前那句“贴歪了要赔钱”给吓到了,故而迟迟不敢下手。
    见到师兄来了,少女紧张地说道:“师兄,要不还是你来贴吧,我怕贴不好······”
    李子衿摆摆手,将小师妹拉进大堂内,来到金淮书铺老人和柴老爷身前,将杨二狗的心意表露给几人。
    身穿棉衣的书铺老先生感慨道:“二狗真是个懂事的孩子。”
    中年掌柜点了点头,“难得。”
    李子衿最后说道:“柴老爷,待会咱们就假装没买春联,让二狗贴上他亲手替飞雪客栈写的春联,如何?”
    此事自然应该要征求掌柜的意见。
    柴老爷想都没想,立刻答应下来。
    红韶也没有因为自己不能贴春联了感到失望,反而是长出了一口气,卸下了心中的负担。
    李子衿将买来那对春联悄悄藏好,柴老爷也从桌上拿起几张窗花,出言弥补道:“红韶姑娘,既然这春联你贴不成了,那就拜托你帮忙贴几张窗花,如何?放心贴就是,贴歪了也不让你和李子衿赔。”
    “嗯!”少女欢喜点头,接过窗花就走。
    一群人在飞雪客栈忙里忙外,约莫半炷香的功夫,杨二狗手里握着一副春联,缓缓从后院走入客栈大堂,小声问道:“那个······”
    李子衿站在客栈二楼,赶紧给楼下的中年掌柜使了个眼色,后者心领神会,咳了咳,开始卖力地演戏:“呀,李子衿,你们刚才出去怎么把春联给落下了?!这么马虎?”
    杨二狗站在原地,鼓起勇气说了句,“柴···柴老爷,我这里有一副春联,要是不嫌弃的话······”
    那个演技出色的中年掌柜,佯装震惊,而后欢喜,最后径直冲向黝黑男孩,一脸“惊讶”地模样看着男孩手中的春联,惊喜道 :“二狗,你这里有?真是帮了我大忙了!”
    书铺老先生也在一旁附和道:“对啊,瞅着这天都快黑了,再不赶紧贴上,就不灵了。”
    中年掌柜望向杨二狗,给他让出一条路,眼神示意男孩去客栈门口,亲手为飞雪客栈贴上春联。
    只是,那个黝黑男孩站在原地,没有动作,看样子是有些不自信,不是担心自己字写得不好,就是怕自己把春联贴歪了。
    柴老爷只能帮人帮到底,又清了清嗓子,说道:“二狗,我们都在忙活,能不能麻烦你,替我们贴好春联?”
    “我可以吗?”他支支吾吾。
    “可以。”
    “当然可以。”
    “不能够更可以了。”
    三句言语,分别来自柴老爷 、书铺老先生,以及看不下去,从客栈二楼一跃而下,想要推波助澜一把的青衫少年剑客。
    这场面,着实有些吓到杨二狗了,可看着几人的眼神,男孩还是鼓足勇气,走到客栈大门外,仰起头,上下打量了一番,想着自己应该怎样贴春联。
    杨二狗又低下头来,客栈大堂里刚才偷看他的几人瞬间假装丝毫不在意,各自“忙活”起来,拿着抹布反复擦一张桌子的书铺老先生,或是拿着扫帚反复扫一块地的青衫少年剑客,要么就是啥也不干却在屋中来回跑得飞快,做出一副相当忙碌模样的柴老爷。
    看见大家都在做自己的事,杨二狗深呼吸一口,提起十二分的精神,凑到大门边,开始张贴春联。
    他的动作极为小心谨慎,如同呵护一株弱不禁风的花草。在张贴好两侧春联之后,剩下一张写有“招财进宝”的横幅,小家伙踮起脚尖也与上方的门框相差甚远。
    李子衿放下扫帚,走出客栈大门,笑着拍了拍杨二狗的肩膀,说道:“让我来吧。”
    男孩嗯了声,将“招财进宝”递给李子衿,随后后退一步,仰头看着身前那个高过自己两个脑袋的青衫少年剑客,高高举起手,将四字横幅张贴于上方正中。
    李子衿收手之时,微微一愣,因为身后已经不知不觉出现了一个人。
    中年掌柜一手扶住下巴,另一只手扶住手肘,在门外朝着春联端详一番以后,点头称赞道:“字是好字,联是好联,二狗,多谢了啊。”
    黝黑男孩有些不好意思,开口想要说其实对联是子衿哥哥想的,只是才刚说出“其实”二字,就被李子衿打断道:“柴老爷,咱们该进去端菜了吧?我闻到肉香,已经迫不及待要动筷子了!”
    说完,他还搓了搓手。
    中年掌柜做出“嗅”状,十分配合地说道:“诶,你别说,还真是,吃饭咯。”
    胖厨子和忙碌得满头大汗的宋大娘依次从后厨里走出,两人皆是双手各自端一盘大菜,红韶和金淮书铺的老先生也进后厨帮忙拿碗筷去了。李子衿、柴老爷、杨二狗三个姗姗来迟的家伙,将大堂中两张酒桌拼接到一起,再挪走之前摆放好的板凳,在飞雪客栈大堂中腾挪出一片宽敞的地方。
    两张酒桌,拼成一张桌子,从桌面上一无所有,到陆陆续续被摆上碗筷、饭菜、酒壶酒杯。
    在场之人,相互之间虽非至亲,却也依循长幼有序的规矩,井然有序的依次落座。
    先是作为东道主的中年掌柜,而后是金淮书铺的老先生,再是胖厨子、宋大娘。
    几位长辈落座以后,才论到李子衿、红韶、杨二狗。
    没有人出声提醒,皆是“率性而为”。
    围坐一桌,有说有笑,其乐融融。
    天完全黑下来的时候,城中有爆竹声响起,柴老爷举起酒杯,站起身笑道:“爆竹声中一岁除,祝在座的各位,新的一年里,心想事成。”
    杨二狗小孩子家家的,也想饮酒,先是偷瞄了自家娘亲一眼,见到宋大娘面带微笑,不支持也不反对,便鼓足勇气,端起酒杯,望向身边那青衫少年。年夜饭的时候,李子衿身上没有带剑,也无须带剑,就只是少少给身旁的黝黑男孩倒了小半杯烧酒,嘱咐道:“只准尝一点点哦。”
    后者乖巧点头,拿起酒杯小抿了一口,给辣得满脸涨红,却又强忍着不表现出来。
    中年掌柜哈哈大笑,说二狗小小年纪便如此海量,日后定然了不得了不得。
    白衣少女看见大家都有饮酒,便以手肘轻轻撞了撞师兄,“师兄,我可以尝一点吗?”
    李子衿斜瞥她一眼,看见她委屈巴巴的模样,那小眼神仿佛在说,连二狗都可以喝酒,我为什么不可以?
    无奈之下,不想太过于厚此薄彼的少年,也举起酒壶,给小师妹倒了一丁点儿,却比给杨二狗所倒之酒还要稀少,是真的只够抿一口的量。
    不过,有一点点就很满足的少女,依然是笑眯起眼,谢过师兄以后仰头饮尽杯中酒,看得众人暗自咋舌。李子衿瞥见小师妹这副好爽喝酒的样子,庆幸自己没有给她多倒些,否则她岂不是要当场喝醉?
    柴老爷也替身边的书铺老先生倒了一杯酒,酒水甚至溢出酒杯,他脸上的笑容弱了几分,关切说道:“饮酒能御寒,咱们小酌一杯?”
    双鬓霜白的老先生嗯了声,没有推辞,拿起杯子与柴老爷撞杯后仰头喝了半杯,而后手上把玩着那只敛财杯,感慨道:“已经有许多年不曾饮酒了,少时好饮酒,总觉得怎么喝也喝不够,那时候,唯有两件事能让我提起兴趣,一是读书,而是饮酒。人至中年以后,便把这第二件事抛下了。”
    虽然做了多年朋友,却也不算对老先生知根知底的郑国财神爷,是第一次听这位金淮书铺的老先生主动提起他自己的过往,聊至此处,中年掌柜好奇问道:“是酒喝腻了?”
    老人眼中闪过一抹遗憾的神色,摇头苦笑道:“是书太多了,读不完。”
    柴老爷哑然,“你们读书人,不是有句话叫做‘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么,难道就是这么来的?”
    书铺老先生不置可否,“瞎说。若是有得选,哪个又愿意只吃苦不吃甜?不过是人生路漫漫,饮甜如饮酒,滋味虽好,天天喝,日日喝,也会腻,也会厌烦。甜在苦后或是苦前,其实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甜和苦应该换着尝,方能长长久久不会腻啊。”
    “这还能换着尝?尝过甜头以后,还有人肯吃苦么?”这位财神爷不解其意,微微皱眉,显然是被书铺老先生带入思考之中,开始认真考虑起这个问题来了。
    而那位金淮书铺的老先生脸上带着一丝难以琢磨的神色,伸出食指,指向上面,“所以,天行有常嘛。人力无法控制的事情,才需要‘天意’来决定。确保一切都合‘理’。很多时候,命运给我们的苦难,也许是为了不让我们的人生甜到发慌,甜到腻歪,若作此想,天底下就再没有过不去的坎。”
    说至此处,老人有意无意地转头看了那个青衫少年一眼。
    李子衿手中的筷子悬停在半空,未将那块事先看好的红烧肉夹起,又缩回手去,将筷子平放在碗上,拿起酒杯,将杯中酒一饮而尽,似有心事。
    柴老爷有所察觉,咳了咳,转移话题道:“不聊这个,咱们聊点别的吧,不如聊聊······梦想,二狗,你以后长大了想做什么?”
    此言一出,一直细嚼慢咽,不曾言语的宋大娘也竖起耳朵。
    那个黝黑男孩眼神清澈,看了眼李子衿,迟迟不肯开口。
    其实李子衿知道二狗的梦想,那日他带着小师妹红韶,去上门拜访宋大娘时,杨二狗在院子里跟少年聊了好多好多。从那次三人逛市集的忽然扭头就走,到他一脸心事重重地回到大娘面摊。杨二狗说,是邻桌的阿娇,即将举家搬迁,离开金淮城,离开郑国,甚至······离开了鸿鹄州,要去很远的地方。
    当时杨二狗一脸天真地问院落中的李子衿:“子衿哥哥,仙家渡船可以飞很快吗?你和红韶姐姐这样的山上仙师,也能像仙家渡船一样飞上天么?是不是学了仙术,我也可以像你们一样,飞很高很快很远?”
    李子衿一一回答。说那仙家渡船也分快慢,不是每一艘渡船都能日行千里的。又说自己和红韶如今的境界都不高,还不可以御风御剑,遨游天际。
    少年境界虽不高,却能分辨凡夫俗子和炼气士的区别,也能识凡人根骨资质,他一眼就看出那个后院中的黝黑少年,肉体凡胎,天生便不适合修道,估计一辈子都很难开辟识海,成为一位山上炼气士。
    可当时面对杨二狗的清澈双眼,看着他满脸期待的模样,李子衿说了个谎。
    当杨二狗问道“我以后如果学了仙术,也可以像那些山上仙师一样,御风御剑飞很远么?”的时候,那个身后背剑的青衫少年剑客,昧着良心说了句:“可以。只要成了剑仙,你就可以飞得很高,很快,很远,天下虽大,你却无处不可去。”
    被柴老爷问道以后的梦想时,毫无修道资质的杨二狗,脸上带着一丝希翼,小声回答道:“剑······剑仙。”
    他的声音细不可闻,可酒桌之上的众人,都恰好认真在听。
    酒桌迎来了沉默。
    书铺老先生与中年掌柜,一个曾是山巅修士,另一个乃是人间神灵,眼力自然极好,能够一眼便看出这个胆怯腼腆的黝黑少年,资质根骨都不适合修道,几乎没有任何可能成为一名炼气士。
    胖厨子和少女红韶,则是没有想到杨二狗的梦想,真的会这么大。
    前者虽然不是山上人,却也听闻过山上事,知晓修道不已,哪怕是三境四境的剑修,都能够在金淮城这种小地方横着走了,而男孩口中的剑仙······
    何谓剑仙?当一位炼气士步入七境,金丹境,才可以被称之为“地仙”。
    而剑修破境,比炼气士中的其他分支更为艰难,金丹境剑修,才可以被称之为“剑仙”。
    放眼扶摇天下各州仙宗,能够修炼到金丹境的剑仙也是少数中的少数。
    所以杨二狗这个梦想,听起来未免太过不切实际。
    就连宋大娘都不知道自己儿子竟然会有这么个······遥不可及的梦想,所以没读过书的妇人,一时之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
    看见大家都不说话了,那个黝黑男孩将头埋得很低,觉得自己果然是在异想天开,这下好了,丢人现眼了。
    那个青衫少年,主动打破僵局,一拍桌子,猛然起身,神采奕奕道:“巧了,二狗,我跟你的梦想很接近。只不过,我的梦想,要比你的梦想还要大上那么一丁点。因为,我李子衿以后,要做那天上地下,第一剑仙。”
    那个刚才将头埋得很低的黝黑男孩,缓缓抬起头来,难以置信地望向今日身后没有背剑的李子衿。
    胖厨子听到这句话,瞬间将嘴里的酒喷了出来,洒了一地,他捧腹大笑道:“好家伙,原来咱们飞雪客栈这么卧虎藏龙,又是剑仙,又是天上地下第一剑仙的。两位以后要是真成了那传说中的大剑仙,苟富贵莫相忘啊!”
    李子衿一笑置之,神色自若,偷瞄那黝黑男孩一眼,瞥见他神色果然舒缓许多。
    男孩子就是这般,自尊心强,年少时,难免都有远大抱负,天大梦想,说出口后若被人取笑,可能会记在心里一辈子,有时这样的“好记性”能够成为催动一个男孩成长的动力,可有时候,这样的好记性也会成为摧毁少年的一个阴影。
    好在今天。
    还有一位少年,在酒桌之上,说了一个更为异想天开的梦想。要比那个年纪更轻的男孩,日后的少年,先一步遭受嘲笑。
    胖厨子心地不坏,完全是出于本能的觉得好笑,而非故意取笑李子衿,毕竟,成为剑仙已经足够惊世骇俗,更别提那青衫少年客口中的天上地下第一剑仙了。
    在发觉自己失礼,而一旁的中年掌柜又以足以杀人的眼神斜瞥向自己之后,胖厨子立刻清了清嗓子,收敛笑容,说道:“我失态了,那个······大家吃菜吃菜。”
    在座之人,信杨二狗以后能成为剑仙者,唯李子衿一人而已。
    巧的是,信李子衿能成为天上地下第一剑仙者,锦鲤一只罢了。
    一座名为“岁月”的小洞天之内,一位剑客,掌心浮现出金淮客栈中那其乐融融的一幕,心中感慨万千,在天边一缕剑光,划破天际之后,他收起了掌观山河的神通,神色柔和,想着一些人,一些事。
    年少时,我们总放在嘴边的梦想,最终无论有没有实现,都没有关系。
    真正重要的,有没有人,会在我们年少轻狂之时,在我们“大放厥词”之时,在我们不知天高地厚之时,深以为然,一本正经,相信并且期待着我们实现梦想的那一天真正到来。
    如果有这样的人,那么即便梦想没有实现,又如何呢?
    已经拥有全世界了啊。
    那位青衫剑客闭眼之后,喃喃道:“痴人说梦,又有何妨?”,有万千剑气在他周身萦绕,幻化出一句年幼时读过的诗,在云霄处熠熠生辉。
    须知少日拏云志,曾许人间第一流。
    ————
    众人又继续开始各自谈天说地,有说有笑地聊了下去。
    红韶提到,自己以后想要去看看海,毕竟“天高”一事,凭借她如今的修为境界,还差得远,现如今自己连识海都还未开辟哩。不过海阔一事,确实比较容易办到的,只需临崖远望即可。
    李子衿笑着答应下来,说肯定会带红韶去看海,还要去看扶摇天下最大的海。看那传说中,有百龙齐飞而过的东海。
    就在这时,两个吵吵闹闹的小家伙也从客栈后院骂骂咧咧地跑进大堂来,看见众人都坐在那边下筷如飞了,好酒好菜的招待着,两个小家伙愤愤不已,一齐跳上酒桌,各自坐下。
    香火小人坐在中年掌柜那边,转头看了他一眼。
    柴老爷瞧着心情不错,淡然道:“今夜是除夕,便不赶你下桌了,规矩些,莫要在饭桌上吵闹。”
    香火小人立刻闭口不言,乖巧得有些过分,他一摊开手,不知道从哪里拿出了一对袖珍碗筷,也开始在酒桌上夹菜,吃得津津有味,让一桌人啧啧称奇。
    纸人无事就只是安静坐在那位白衣少女碗边,看着少女狼吞虎咽,见她吃得开心,便觉心满意足。
    大概每个人最初的喜欢,都是如此简单,如此纯粹,如此不求回报,只要对方过得好,就好。
    人生若只如初见,那该有多好啊。
    ————
    一个逐渐习惯扎马尾辫的少女,黛青纱裙,倒持烟霞剑,通过云霞山主峰的传送法阵,来到敛芳峰上。
    她看着垂坐在悬崖峭壁上一棵松柏树枝上的女子剑仙,行礼喊道:“师尊。”
    那位风姿绰约的绝色女子,蓦然回首,看了眼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姿容不输自己的少女,笑问道:“怎么了?”
    陆知行摇摇头,走到悬崖边,也双腿悬空,将烟霞剑轻放在旁,而那柄通人性的烟霞剑,见着了从前的主人,剑身微微颤鸣,似在诉说。
    唐吟看了眼烟霞剑身,说道:“老朋友,你锋芒依旧啊。”
    陆知行练剑时,不喜欢有剑鞘在旁,所以总是将烟霞剑鞘放在屋中,持无鞘烟霞在云霞后山练剑。
    所练剑术,除却云霞山基本剑诀之外,她还根据自己对于书法的心得,时常去观摩云霞山山门处的两句题诗。
    走的是那刚柔并济,阴阳相合的剑招路子,如此练剑,进展注定缓慢,但是上限却极高。
    唐吟几乎从未在练剑修行一事上指点过自己这既开门又关门的弟子,用她的话来说便是“弟子若聪明,教她作甚?弟子若不聪明,教她作甚?”
    听起来太过武断,有些不讲道理。
    可这位女子剑仙,自幼便是这种“蛮不讲理”的性子,不可以常理揣度。
    少女也学女子脱下靴子,垂坐悬崖旁,玉足悬空,吹拂着夜风,看着天上繁星,说道:“韦芝师姐早上去师尊房中送饭,过了几个时辰想去收回食盒,见饭菜凉了却一动未动,又不见师尊踪影,便问起我来。”
    “所以,你就来了这里。”唐吟不去看那弟子,仰头望向夜空。
    月色如洗,繁星璀璨。
    陆知行点点头,看出唐吟心情不错,只是仍有心事。
    眼神望向远处时,不似看景,似在看人。
    女子剑仙眼前是万丈沟壑,自然无人,她所看得,只怕是那才下眉头又上心头的心上人。
    少女可以体会这种心情,笑言一句:“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若无闲事挂心头,便是人间好时节。”
    “哟,教训起师尊来了?”女子剑仙笑容玩味,向后看了眼。
    “徒儿不敢。”少女也笑了笑,不再多言。
    只是,两人都心知肚明。
    师徒二人皆绝色,同坐悬崖边,哪怕比之天上星月颜色,也不遑多让。
    两人就这么安静许久,女子剑仙率先打破沉默,随口问道:“近来修行可还顺遂,剑术是否精进?”
    少女如实答道:“在师尊面前,不敢谈剑术精进,小有所成,不值一提。”
    唐吟翻了个白眼,双手叉腰,看着坐在一旁的少女,佯怒道:“那你还这么得意,说话这么牛气,说,谁教你的?!”
    陆知行气定神闲,波澜不惊,就只是微笑看着那位脾气古怪,但其实极其可爱的女子剑仙,等着她自己接自己的话。
    果不其然,才这么四目相对十息的功夫,唐吟便装不下去了,咧嘴大笑道:“什么呀,根本就吓不到你嘛。”
    少女无言以对,忽然问道:“师尊,是不是金丹之后,才可以御剑飞行?”
    女子剑仙一开始不解其意,只当少女是问如何飞上天,便解释道:“不是啊,御风御剑虽然是要金丹境以后才可以的,可是在那之前,亦可凭借符舟、仙家渡船以及机关鸟还有一些旁门左道的仙家法宝遨游天际。”
    那个身着黛青纱裙的马尾辫少女,眼神坚定,摇头道:“不,只御风御剑的话。”
    唐吟愣了愣,看着少女的眼神,答道:“那确实得金丹才行。御风御剑需要时时刻刻大量消耗灵气,寻常修士无法负荷。唯有结丹之后,除却识海内储存的天地灵气,体内金丹亦可充作一座小天地,为炼气士储存、容纳天地灵气,而且金丹能够在御风御剑途中,一边消耗灵气,一边汲取灵气补充消耗。所以才能够长时间的遨游天际之上,否则金丹之下的炼气士,至多也就只能身轻如燕,踏波而行,飞檐走壁罢了,还远远不能扶摇直上。”
    “知道了。”陆知行听完之后,起身穿好靴子,拿起烟霞剑离开。
    依旧垂坐松柏之上的女子剑仙一脸惊讶,“你去哪?”
    “练剑去。”少女言简意赅。
    唐吟满脸莫名其妙,这么晚了,还去练剑?不过勤勉的徒弟,总好过懒惰的徒弟嘛。
    喜欢练剑,就由她去咯,女子剑仙也不再多言,转头自己接着赏景,想着情人情话,满脸笑容。
    好像山下此时此刻,约莫是该过年了吧?
    不知道那负心汉会不会回去吃成个胖子,再见到自己的时候就已经肥了一圈。
    想到这个,唐吟便忍不住笑出了声。
    远处那位倒持烟霞的少女,在传送法阵前,忽然回过头来,说了句:“师尊。”
    女子回头望向少女,微微歪头,作疑惑状。
    她接着说道:“其实我很羡慕师尊,听说像师尊这般的山巅修士,不仅可以御风御剑,更能够缩地山海,跨州远游,天涯虽大,如师尊这般仙人,却无处不可去,乃是炼气士口中的‘大自由之身’。”
    唐吟好奇问道:“知行,你怎么了,你不像是个会拍师尊马屁的人呀?”
    少女摇摇头,“不是奉承,是真心羡慕。可是师尊,我认为,您如今的自由之身,还远称不上‘大自由’。”
    悬崖边的女子剑仙,眯起眼,开始认真起来,笑问道:“那依你所言,如何才能称得上‘大自由’?”
    陆知行转过身来,正对那位哪怕完全收敛十境剑仙气息,却也气象惊人的女子剑仙,回答道:“师尊已是十境仙人,想做什么事,想去什么地方,想见什么人,可以全凭喜好,若还被各种条条框框束缚,未免不够随心。徒儿认为,师尊可以随心而为,因为只有心自由了,才是真正的了无拘束,是为‘大自由’。徒儿拙见,师尊听过就算,不必当真······”
    其实在少女说道“想见什么人 ”之时,悬崖边的女子剑仙便已经逐渐解禁一身山巅剑仙气象,在少女言语结束之时,她已经身形一闪,出现在少女身前,带起狂风一片,怒斥道:“竟敢妄言师尊心思,陆知行,你大胆!”
    狂风刮过,极为刺眼,少女发丝狂舞,临危不乱,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
    她一言不发,微微抬头,直视那位气象骇人的女子剑仙双眸。
    下一刻,在上一刻仿佛要杀人的唐吟,眼神又瞬间温柔起来,笑道:“不过我喜欢。”
    做老娘的弟子,就该有话直说,有事直做嘛!
    徒儿尚且如此心思澄澈,她这个当师尊的,岂能不身体力行?
    少女再一眨眼,女子剑仙的身形已经化作万千缕剑光,化虹远去,去追一个人。
    女子远去的景象,似剑亦似花。
    敛芳峰上,如百花绽放,美不胜收。
    “敛芳,敛芳,竟是敛剑花之芳。”少女轻笑一声,一步迈入传送法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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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剑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