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美如天仙(求收藏,推荐票)

    觥筹交错,推杯换盏。
    在沈光林的刻意逢迎下,老李和小沈从叔侄变成了兄弟,甚至还想斩鸡头烧黄纸。
    最后被阿姨给制止了。
    往后的日子里,说不准小沈还会成为女婿呢,要拜了把兄弟让女儿再怎么和他相处?
    真是三杯黄汤就迷惑了心智。
    不过也可以说明沈光林很得人心。
    小伙子不光是长得好看,关键是学历也好,谈吐也得体,而且还是一位爱国好青年,简直是理想中的女婿人选。
    真的不要瞧不起富二代。
    他们比你聪明,比你努力,关键是他TMD还比你情商高。
    有研究者认为:初入职场的新瓜蛋子大致可以分为三种。
    第一种,整天不知道干些啥,推一步走一步,干的全是苦活累活,不过倒是也算任劳任怨,能在职场稳步前进,这种一般是普通家庭出身的孩子;
    第二种,干啥啥不行,犟嘴第一名。动不动就摆清高,不屑干这个搞那个,据说这种很多时候是医生和教育工作者家庭出身的孩子;
    第三种,表面看着低三下四溜须拍马,其实待人接物眼力见十足,深受领导喜爱,这种一般是商人家庭或者公务员家庭出身的孩子。
    谁能发展的更好?
    真的不要觉得马屁精就不能做事。
    酒逢知己千杯少,再喝下去就要倒。
    两个大老爷们的酒量似乎有点赶不上小姐姐,人家一边吃饭一边喝酒,也没见有这么多话。
    而这哥俩喝的正酣,说话的声音也渐渐大起来。
    这时候,二楼的一间房推门走出来一个姑娘,对着楼下就大喊:“你们吵什么吵,还让不让人安静的看一会书了?”
    沈光林抬头一看,整个人傻了。
    沈光林不是没有见过美女,但是他绝对没有见过这个类型的美女!
    从大约半成年那会儿开始,沈光林就开始见识各种形形色色的女人了。
    甚至包括后来嫁给大强子的奶茶,他早些年还专门跑过去瞻仰过。
    见了真人之后,沈光林觉得她长得也就那样,要不然强哥也不会多花两分钟去创造一个新名词了。
    没错,自从明尼苏达事件以后,“东”就成了时间单位。
    沈光林觉得,在这个事上,自己起码有两个东的实力,这个标准真的不能再降低了。
    美,在哪个时代都是存在的。
    出现在二楼的这个女孩是就是沈光林以前完全没有见过的那种美。
    人怎么可以长得那么好看!
    在这一刻,沈光林觉得他学的所有词汇都用不上了,整个人口干舌燥,目瞪口呆,呆若木鸡,鸡犬不宁……
    这是怎样漂亮的一个女孩子呀!
    用最简单的话来说就是形象好,气质佳!
    之前他觉得小姐姐李蓉就蛮好看了,不然沈光林也不会动不动就撩骚一下。
    直到见了这个女孩子,那才叫心目中的完美女神!
    这气质,这长相,即使阅人无数的林哥怎么也形容不出来。
    “哎,哎,别看了,别看了!看眼里拔不出来,小心长针眼。”
    李蓉小姐姐果然看不过去了,任谁见了妹妹都是一副猪哥相,她也是无奈的紧。
    “那可是我妹妹,李莉,人家可是京城大学的才女,追求她的人能从未名湖一直排队到北戴河,你就别多想了。”
    李蓉跟着喝了不少酒,也有点上头,或许还有点吃醋,不过更多的是调侃。
    毕竟她和沈光林两个人又没建立啥关系,认识也不算久,无非他长得帅点,是个“熟人”而已。
    “京大可是个所学校呀,思想自由、兼容并包,人文荟萃,地杰人灵......”沈光林终于回过神了,开始启动自己的拍马屁属性,各种好听的词不要命的堆砌出来。
    “那是,比你那个什么省的理工强多了吧,估计你那学校就跟京城理工差不多。”
    李蓉甚至觉得提起京城理工还是抬举了沈光林,毕竟,一个省的理工大学能够是什么好学校了?
    沈光林没做解释,他很想说他的学校并不比哈佛差,甚至比耶鲁和斯坦福还是要强一些。
    不过他终究没有说。
    跟外行犟嘴没有必要。
    毕竟麻省理工这个学校现在在国内的知名度还没有打开,现在国人能够知道花旗国名校哈佛和耶鲁就已经不得了了。
    再说了,沈光林能够读这个学校,虽然确实是自己考进去的,但是家里也花费不菲,未尝没有钞能力赞助的成份。
    幸得亚洲人比较聪明,入学之后能够跟得上趟。
    但他也不是最出类拔萃的那一种,无论是学业上还是精力和体力上。
    “海王”也只是窝里横而已,美国的小姐姐们嘴上不说,但是心里面会觉得你不行:tooyoung,toosimple,sosmart。
    沈光林恨“smart”这个词。
    “莉莉,别一天到晚在房间窝着了,下来下来,过来认识一下,这是你姐姐的朋友,小沈哥哥。”老李已经有点大舌头了,他的酒量明显还比不过李蓉,不过他也是经常以自己有两个如花似玉的女儿而自豪的。
    “莉莉妹妹你好,小的姓沈,沈光林,金陵人,今年24岁,属...我属什么来着?”说到属相,沈光林傻眼了。
    他知道自己原本属牛,可问题是他今年24岁,那1980年是什么年他就应该属什么呀,真不能乱说话的。
    “你属猴的!喝大了吧,自己属什么都不知道了。”李蓉在一旁插嘴。
    “对,是属猴!不过我是正月初三生的,要是“立春”这个节气在上一年和在本年是不一样的,历法上是这么说的吧?我一直没去查证,国外说属相的机会不多,反倒他们喜欢研究星座。”沈光林强行给自己挽尊,他也是借这个机会引开话题。
    “没错,小沈说得对,比如今天的春节还没过呢,但是已经立春了,现在出生的孩子已经可以说属猴了。”阿姨对这个还是比较认同的,这是民间传统。
    看着一个帅气的小哥哥在陪着父亲喝酒,妹妹李莉有点好奇,还是下楼了,她手里还拿着一本厚厚的书,看封面就知道是应该是本英文书。
    这身段和长相果然都要比李蓉小姐姐强上那么一丢丢。
    不光长相好看,走路姿态也好看呀。
    “《飘》?”
    沈光林看到了封面。
    “这是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创作的长篇小说吧,她获得过普利策文学奖的,这本书讲述的是林肯时期内战前后花旗国南方人的生活状态。”
    这本小说沈光林还是知道的,年轻的时候他装逼用过。
    这个人是有学识的。
    李莉还有点惊讶:“《Gonewiththewind》翻译做《飘》吗,不是应该叫做《随风而去》的吗?”
    妹妹可能还是个女文青,只要知道了她的爱好,那攻略起来也就有了方向:
    “它当然可以叫做《随风而去》呀,还可以叫《乱世佳人》,都是一回事,只是翻译的名字不一样罢了。”
    沈光林甚至知道这本书的中译文有几个版本,但是他作为“海归人士”,不方便说。
    因为这些知识点不该是他在这个时间点掌握的。
    不过沈光林的话也获得了妹妹的一些好感:“你读过这本书是吗?我是拿它当英文学习用书的,里面好多词都不认识,还要查着字典看。”
    妹妹并不高冷,只是爱学习而已,而且因为长得太好看,反而让人感觉疏远。
    这个时代想学习英文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上了年纪的人当年学习的大都是俄语,新青年才开始学英文和日语。
    “书能拿给我看一看吗。”沈光林发出了邀请。
    李莉犹豫了一下,还是把手上的书递了过去。
    沈光林本想借酒醉迷糊碰一下对方小手的,没有得逞。
    翻开书页,这果然是学习用书,里面标记的乱七八糟,好多词不但标注了意思,还标注了读音。
    沈光林看着看着噗嗤就笑了。
    有个英语单词:明天“tomorrow”,下面用娟秀的小字写着“特猫弱”...
    果然,“汉语标注法”这个学习方法古今通用。
    是时候展现自己的才华了!
    沈光林翻开一个经典段落,字正腔圆的念到:
    “Iwasneveronetopatientlypickupbrokenfragmentsandgluethemtogetherandtellmyselfthatthemendedwholewasasgoodasnew.WhatisbrokenisbrokenandI’dratherrememberitasitwasatitsbestthanmenditandseethebrokenplacesaslongasIlived......”
    发音标准,语句流畅,情感充沛,这段朗诵比李丽的英语老师讲的还要好。
    厉害厉害,简直技惊四座!
    真不愧是留学归来的,果然不一样。
    “莉莉妹妹,学英语还是要从音标开始学起,标注汉字这是走了歪路,将来会得不偿失的。”
    这是惨痛的教训,沈光林也是学了那么多年才把不好的习惯纠正过来。
    李莉有点羞愧,她的英语确实学得一般,阅读还可以,发音不行,自己也不敢大声说。
    “我可以教你呀。”这几乎是沈光林脱口而出的话。
    经过交流才知道,原来李莉妹妹读的并不是文学语言或者社科类的专业,而是读的物理系,妥妥的理工科应用型人才。
    “佩服,佩服!学物理的都是顶尖人才!”
    其实沈光林也是学物理的,他学习的专业跟李莉差不多,但是他并没有说出来,准备留在后面让李莉妹妹慢慢挖掘。
    崇拜感也是需要时间一点一滴建立起来的。
    接下来的交谈就更融洽了,沈光林在各种话题中转换自如,简直如鱼得水。
    他能够跟老李探讨“布拉格之春”中苏联军队的表现,也能够跟阿姨探讨牛奶和羊奶中营养成分的区别,还能够跟李蓉聊起犯罪心理侧画像,更能跟妹妹李莉聊英语学习。
    这简直就是一个全能型人才。
    这不,他不仅吃到了午饭,而且还混到了晚饭。
    等到天都完全黑透了,这才准备回单位的职工宿舍。
    就今天的表现而言,沈光林甚至可以写一篇论文了,名字就叫做《论脸皮厚的好处》。
    因为,这才是陌生人的第一次上门,他连着混两顿饭也就算了,而且还约定了初一初二的时候再过来拜年。
    而且,考虑到他刚回国,身上连一分钱都没有,李蓉的妈妈宋阿姨还给他拿了二十块人民币和几十斤粮票还有一些副食劵,顺便还打包了老李的一些换洗衣服。
    这感觉,似乎小沈一下子就真的成了上门女婿,就差留宿过夜了。
    李蓉家里虽然两层楼,住房也足够多,但是他们毕竟没有熟到那个份上,也就没有真的留宿。
    最后,还是李蓉小姐姐送沈光林回的宿舍。
    按照一般情形,大都是男人送女孩回家的,这可倒好,沈光林被李蓉给送回来了。
    说实话,看着沈光林和妹妹李莉能够聊的那么融洽,李蓉心里还是有点酸酸的,这也是她执意要送他回来的原因之一。
    似乎,自己的什么东西被人拿走了一样。
    毕竟是自己和沈光林先认识的,而且他还是自己“抓”回来的战利品,虽然两个人并没有谈情说爱,但是毕竟他说话很有趣,长得也好看,很得人好感。
    结果这个坏人竟然似乎好像大概一下子就看上了自己的妹妹。
    晚上温度低,有风,冷,摩托车可以慢慢开。
    “喂,沈光林,我妹妹长得怎么样?”
    “简直惊为天人!”
    这是沈光林的真实想法,甚至,他在李莉面前还有些拘束感,这是多少年都不曾有过的感受了。
    “你可不要有什么不切实际的想法!”
    “你这话说的,怎么就不切实际了!男未婚,女未嫁。”
    “真不要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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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剑来